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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4章 夜闯吉错


第514章  夜闯吉错

        夜色茫茫,除了星光之外没有月光,凛冽的寒风肆无忌惮地在流窜狂啸。

        极淡的星光下,稀疏不均的灌木丛不停地摇摆柔软的枝条,以此化解寒风携裹的力量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虫鸣,冷冽的寒风无情地剥夺了昆虫们演唱的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似乎,只有风啸声才是茫茫夜色的主宰。

        嗖,嗖,嗖,仅听这刺耳的风啸,让人不得不敬畏这大自然所展示的威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狗屁,与天斗其乐无穷,这是什么狗屁逻辑?”摇拽不停的灌木丛忽然传出一句人类的嘀咕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少发牢骚多做事。”耳机里传出的声音远之前的嘀咕声低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嘀咕声又起:“搜索完毕,前方两百米,两翼一百米内未发现任何人类气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保持警惕,继续向前搜索。”耳机又传来指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!”嘀咕声犹如一枚针掉在地。

        旋即,一条身影暴起窜向前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已经潜入吉错峡谷两千余米,除了风啸声再没发现其他声响,除了灌木丛外再也没发现生命的气息。当然,紧随身后的四股人类气息也得除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林有柴来说,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。远在跟随肖辉混迹东南亚丛林之前,林有柴在藏南地区活动过四五年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的待遇现在差得多,都是独自一人孤独地行动,在茫茫黑夜里,在凄凉荒芜,潜伏、渗透、偷袭、暗杀、追击,甚至好几次还是狼狈逃窜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好多了,至少身后还有同伴。不,应该说有兄弟——生死相依的兄弟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孤独到有几个兄弟相伴的不太孤独,这待遇算得是飙升很多很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点像自嘲,又好像是自我安慰,林有柴暗暗露出微笑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笑容,林有柴自认为很帅很有魅力,可如果此时有美女看到,肯定会被吓得大哭大闹,误以为是倒霉透顶遇到了孤魂野鬼。

        呃,淡淡的星光下,全身挂满逼真的伪装,满脸油彩的脸蛋只有白牙是原装货,笑得再甜,笑得再帅,那也是相当恐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掐了下大腿,抛去不沾边际的杂念。猫着腰,小心翼翼地,敏捷地接连几个兔窜,林有柴前进了近百米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早已仔细探查清除前面并没有人类气息,但林有柴还是非常谨慎,非常符合鬼兔之称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,这与胆大胆小无关,小心驶得万年船,是流传悠久的古训,也是一种法则,刀口舔血之辈必备的生存法则。

        伏身一块居石旁,林有柴犹如一块僵硬的岩石和身旁的环境融为一体。

        凝神屏气,从丹田内运出一股内力灌注五官,林有柴将听觉和嗅觉调整到最佳状态,仔细地,仔细地运用感知力搜索周边。

        运用感知力搜索危险气机,这是特种兵必须具备的能力。如果没有这能耐,不是合格不合格的问题,而是一定会丢了性命。

        作为华夏精英特种部队的优秀战士,林有柴的感知能力同样优秀。而且,进了丛林战队以后,经过肖辉的悉心指导,林有柴的感知能力再度突飞猛进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林有柴仍然谨慎依旧,时刻将自己当做混迹狼群的小兔子,谨慎,谨慎,再谨慎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分钟,林有柴很仔细地运用感知力搜索了三分钟,却没有任何新的发现。仔细回忆巴利对吉错峡谷的描述,林有柴越来越感到不安。

        巴利对吉错峡谷的描述简直只能用混乱一词概括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吉错峡谷从谷尾到谷头,长三十千米。谷尾一带差不多是五百米宽,五千米长,有很多很多石块,还有很多很多半人高的小树,央有一条一米左右宽度的小河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听听这描述,啰叽叭嗦说了一大串,却只有很少一点有用的信息。如果换个华夏高生来描述,会是这样的:“谷长三十公里左右,谷尾地势是乱石和灌木混杂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尽管巴利的描述犹如古代女人的裹脚布,但林有柴还是捕捉到了非常有价值的信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很糟糕,没发现任何异常。”通过嘴角边的微型麦克,林有柴嘀咕式地将搜索结果反馈给身后的队友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异常,这本身是一种异常。这是历经无数血战磨砺才能铭刻在心的生存经验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点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有道理!

        在巴利对这一带的描述,林有柴发现此时少了一样活物——野兔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野兔!

        据巴利所言,他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一起在这一带设陷阱抓野兔。

        不难发现,这片乱石和灌木混杂的地带,确实最适合野兔和山鼠的生存,无数的石缝能提供给这些小动物足够多的安全居所,即使是凶残狡猾的狼群,也很难在这一带猎捕野兔作为美餐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此一刻,林有柴已经摸进峡谷两千多米,却没有发现野兔的踪迹,不但没发现野兔,连山鼠都没有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有柴很自信,凭着自己敏锐的感知能力,无论是野兔还是山鼠,只要周边一百米内有它们的踪迹,一定逃不过他的感知。

        本该活跃在此的小动物,却根本没有他们的踪迹。所以,林有柴判定此时身处很糟糕的处境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以肯定,这一带布有大量的地雷。”耳机传来肖辉的判断。

        点点头,林有柴没有作声,实际也没什么好说的,如果非要他再说点什么,也无非是没有任何异常之类。

        野兔和山鼠,都属于生命力相当顽强的小动物,不但生命力顽强,繁殖能力也强得近乎疯狂。想想看,四十天两见面,只要四十天的寿命,可以繁殖下一代。凭这繁殖速度,野兔和山鼠很难跨进珍惜保护动物之列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有柴无话可说,心里却非常清楚:这一带早已被人彻底清理过,体型稍大点的动物都在清理之列,否则的话,野兔和山鼠绝无可能从这里的环境绝迹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此大费周章,其目的不外乎是为设置雷区清除干扰。

        地雷,这种不具生命气息的东西,才是最优秀的潜伏杀手,同时也是不错的潜伏哨。

        有雷怕什么?进入雷区也没什么嘛!布雷排雷都是特种部队的常规训练项目,在这方面,任何国家出来的特种兵,那个不会几手绝活?

        慢着!不是我牛饮茶客大惊小怪制造紧张,也不是林有柴笨得不懂排雷不晓得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放在五十年前,地雷虽然可怕,但只要手里有几块磁铁,能轻松弄个探雷器。可如今,经过无数狠人怪杰的思臆想,地雷这玩意已经多次改头换面,早不是几块磁铁能登场大显身手的年代。

        二战时期的地雷,大多是用铁质外壳作为破片形成杀伤力。当然,也出现过特殊情况下使用代用品。

        如说,在华夏抗日战场,一穷二白的土八路掏空石块制造土地雷,甚至会用陶罐和碎瓦片替代铁质外壳。这种土地雷,曾令手持探雷器的日军工兵束手无策,给日军制造了无数伤残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时候,人们对地雷的认知是:威力大,杀伤力强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到了高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,埋个西瓜大的铁疙瘩的布雷方式早已淘汰,武器的研制不再追求威力大,杀伤力强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追求威力大,杀伤力强,追求什么呢?

        追求小巧,带几十颗满山跑都不累人;追求实用,有效消弱地方的战斗力;追求方便快捷,很短的时间内能够设置一片危险区域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今的地雷有多小呢?一颗子弹大小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是一颗子弹般大小。甚至是直接改造子弹制造成一颗雷。

        千万别轻视这种用子弹改造而成的雷。这种小巧的改造雷,追求的不是一击毙命,它的作用是制造伤兵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战场,增加一名伤兵远失去一名战士可怕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呢?士兵战死,部队只需战后焚化尸体将骨灰带走,甚至可以地一埋完事。而伤兵,则需救护他离开战场,然后送到后方医院抢救和治疗。

        相较之下,救治一名伤员的成本,远远超过处理一具尸体的成本。如果伤兵落得个伤残的结果,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后续费用,其成本会在未来的几年或几十年里呈几何数增长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用子弹改造成小巧的雷,还有各种各样专门针对步兵的步兵雷。这一类雷,多数使用高爆炸药、玻璃破片和塑料外壳,追求的同样是致伤致残,给敌方制造大量累赘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类地雷,体积小,数量多,难以逐一排除,使用探雷器,使用金属探测器,全都没用。而且,成本低廉,威力不大,却能制造不小的麻烦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说,进入了现代的雷区,一般不会死,但是,只要触发了一颗雷,伤筋动骨避免不了,能落得个好手好脚是天降大鸿运。

        确认已经闯进雷区,林有柴不禁暗暗庆幸。五个人在这不知埋了多少雷的雷区潜行了两千多米,居然没有发现而且没有触发一颗雷,这真是幸运到了值得放几挂一万头的鞭炮。

        幸运是不假,但眼下还顾不得使劲运行,关键是要决定——退出去另想良策,还是继续往前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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